據《法治日報》報道,以硅膠人臉面具偽裝成新面孔實施犯罪,正成為一些不法分子作案的新手法。
打開電商平臺搜索“硅膠面具”,從明星面容到私人定制,種類繁多、設計各異。這些“超逼真”“仿真定制”的“人臉”價值幾千元至上萬元,以玩具的名義在電商平臺大行其道。不久前,就有新聞報道,用3D打印制造的人臉模型竟能解鎖多款手機的面部識別,如今,人臉面具更是成為了不法分子的作案工具,著實讓人“細思極恐”。
被濫用的人臉面具,曾經的使用場景不過是影視拍攝、藝術表演和一些娛樂場合,如今何以成為作案工具,諸多問題值得追問。制作、購買人臉面具是否需要提供身份信息進行備案?制作所用的人臉信息,是否需要經過本人同意?根據有關調查,這些問題都被一一否認。此外,人臉面具市場過于寬松的管理也并不符合法律要求。對商家而言,未經他人允許以他人人臉制作面具,涉嫌侵犯肖像權,倘若被用以犯罪,商家更可能構成提供犯罪工具的罪名,相關從業(yè)者不可不知悉其中的法律風險。
務必迅速堵上人臉面具市場的監(jiān)管漏洞,避免其成為滋生犯罪的溫床。盡管“人皮面具”一詞已被電商平臺系統(tǒng)屏蔽,但卻改頭換面成“人臉面具”“硅膠面具”繼續(xù)銷售,平臺監(jiān)管須圍追堵截。另外,完善3D打印技術等人臉面具制作相關的法律法規(guī)也是大勢所趨。不妨考慮將“人臉面具”列為特殊商品,要求廠家在生產時建立、完善檔案,從源頭上加強治理,讓不法分子無機可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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