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痛悼!國家一級演員逝世》《突發(fā)訃告!國家一級演員逝世》《國家一級演員,被查!》……經常出現在公眾視野的“國家一級演員”,是否規(guī)范呢?
2月14日,文化和旅游部針對其官方網站上轉發(fā)的一條內容使用“國家一級演員”的表述,給出了答復:經調查核實,確屬不規(guī)范表述,現已進行修改。
官方的答復、澄清,很有必要,因為如果不加以澄清的話,會讓公眾誤認為主管部門也認可“國家一級演員”這一稱謂,更容易以訛傳訛。
在我國的職稱體系中,有“一級演員”,卻沒有“國家一級演員”,在“一級演員”職稱上加上“國家”,不只是不規(guī)范、不嚴肅,而且是“無中生有”,有對職稱故意抬高、夸大之嫌。
規(guī)范職稱管理,需要嚴肅糾正這一錯誤稱謂,避免對公眾產生誤導。當前,我國正在推進破除唯職稱、唯帽子的人才評價改革,更要遏制對職稱、頭銜的功利夸大、炒作。
據報道,文化和旅游部、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此前公示的高級職稱評審結果顯示,藝術系列的正高職稱有“一級演員”“一級編劇”“一級指揮”“一級導演(編導)”“一級文學創(chuàng)作”“一級美術師”“一級演奏員”“一級錄音師”等,均未冠以“國家”。
顯然,有沒有“國家”字樣是不一樣的。在“一級演員”職稱上加上“國家”,變?yōu)椤皣乙患壯輪T”,會被普通公眾認為是國家層面的高級技術人才,讓這一職稱更“高大上”,也更具“含金量”。與“國家一級演員”對應,會讓人認為還有“省市一級演員”,而這實際上并不存在。
如果是個別演員宣稱自己是“國家一級演員”,嚴格來說,這就是沽名釣譽、弄虛作假。當前的問題是,“國家一級演員”之類的稱呼滿天飛,有的是自媒體炒作,有的則是一些人自吹自擂冠以“國家”名號。
把“一級演員”稱為“國家一級演員”,這并非小事,可一笑了之,而應嚴肅對待。首先,這涉嫌對“國家”名號的濫用。職稱評審是十分嚴肅的,有人就認為“國家一級演員”是比“一級演員”更高的職稱,是國家層面授予有特殊貢獻的演員的。某種程度上說,這還會催生用虛假的“國家一級演員”名頭招搖撞騙的行為。
其次,這折射出當前藝術領域存在的功利、浮躁傾向,介紹演員、導演,提職稱無可厚非,這也反映其專業(yè)水平,但動輒冠以“國家”來提高“身價”,這是追名逐利、華而不實的。對于這一風氣,有關部門需高度重視,加以遏制。
事實上,與加上“國家”字樣來強化職稱相反,我國接下來的人才管理與使用改革,恰恰要淡化職稱,強調職務,要破除唯職稱、唯帽子人才評價,引導人才擺脫對職稱、名號的追逐,關注人才的實際能力與在崗位上的貢獻。
就此看,有關部門除了對轉發(fā)文章中的“國家一級演員”提法進行修改外,還需要對濫用“國家”之名的浮躁、功利做法做出明確規(guī)范。
比如,要求演員、導演等在使用職稱時,不得用“國家”名稱;對演員、導演的宣傳、介紹,也不得隨意使用“國家一級演員”“國家一級導演”加以“拔高”,如此才能扭轉功利、浮躁的風氣。
一級演員